政策与法规
今起婴幼儿服装实施A类标准 昆明:宝宝衣物市场良莠不齐
2012-08-13  浏览:415
       据悉,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从今日起全面强制施行。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将全部执行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对有毒有害物质、致癌芳香胺含量的限制将更加严格。昨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昆明市内部分超市、百货商场、婴幼儿用品批发市场,以及一些个体经营店铺,看到大商场、连锁大型超市及一些品牌婴幼儿用品店内普遍是A类婴幼儿服装,而在一些批发或零售渠道却看到了B类产品,一些价格较低的婴幼儿服装存在没有正规标志或标志含混不明等问题。

  新标扩大了年龄范围

  据了解,2010年《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在2003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于2011年1月14日批准发布,原本是定于2011年8月1日实施。但由于纺织服装企业的库存量一般较大,其库存进入流通领域直至销售完毕的时间较长。为了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最终根据国标委批复,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延期至今日起实施。自今日起,不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一些专家分析,与老标准相比较,新国标对婴幼儿服装规定的最大区别在于,适用年龄段上新国标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婴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大商超普遍销售A类

  通过走访昆明市场记者发现,商家对A类产品的了解及对新国标执行的认知差异较大。大商场、连锁大型超市及一些品牌婴幼儿用品店执行较好。

  在昆百大家有宝贝婴幼儿品牌专区内,记者随机抽看了几个品牌商品,只要标注的是婴幼儿产品的纺织品,均是A类一等品。康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在该专柜工作了两年,一直销售A类产品。“宝宝的皮肤非常娇嫩,只有A类产品才能给予这种健康及安全的关怀。”卡拉贝熊工作人员亦告诉记者,一般而言,大商场对进驻品牌的资质及商品质量都有严格要求,此外品牌本身对质量要求也有硬性标准,“给婴幼儿穿的都必须是A类。”

  走访中,大观商业城登康婴幼儿服装品牌店内也均是A类产品。据介绍,登康婴幼儿品牌服装的进货渠道都是来自于国内知名高档婴幼儿商品生产商,质量方面都是严格把关,在成本方面也较其他B类婴幼儿商品要高。

  部分婴幼儿衣物标志不清

  不过并非所有的经销商对A类产品要求都知情,甚至一部分销售渠道内仍存在着不少B类或B类以下产品。据市民介绍,环城南路一家大商场及其周边有众多童装、婴幼儿服装商铺就有这样的情况存在。记者获悉后走访了该片区。

  记者在现场看到,除无标签、无说明或无正规吊牌的婴幼儿服装存在外,许多商家拿出的1岁左右婴幼儿穿的服装均标注着B类或C类字样,但此类衣物的吊牌并未明确界定属儿童类还是婴幼儿服装类,标志不清、用途不明。且受访的商家和消费者也大多不清楚标准类别代表的含义。“顾客购买时都不会注意服装的标准类别,要求高的大多选择纯棉的。”一位销售员这样说。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绝大多数店家表示对纺织产品设置A、B、C类级别并不了解,一些商家表示只知道有纯棉和化纤的区别。而摆摊售卖婴幼儿服装的商贩对实施的新规更是不知情,当记者追问对于这些不达标的服装将怎样处理时,商贩们选择避而不答。

  B类产品监管不力就有市场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在大观儿童服装村内也发现有商家销售的婴幼儿服饰中有B类产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营业员向记者坦言,在儿童服装村里虽有个别高品质的品牌专卖店销售商,但其余大多数是零售商销售的婴幼儿服装,以中低档产品为主。“A类标准的服装要比B类标准的服装成本高,商家从市场行情和利益方面考虑也不会在政策出台后马上对B类服装进行清除或者全部下架”。该营业员认为这一新规定的实施效果可能不会太好,因为新标准的出台牵扯到普通消费者消费能力的问题,标明A类标准的婴幼儿服装在价格上普遍高于B类,对于家庭经济水平较好的消费者来说,购买A类产品并不是问题,但对于一些低收入的消费者来说就吃不消了。该营业员说,即使新政策出台也不能彻底切断B类婴幼儿服装的市场,除非国家从源头上彻底整治所有生产B类婴幼儿服装的生产商,否则只要有生产,就会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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