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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本月实施

   日期:2016-04-06     浏览:447    评论:0    

4月8日起,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将实行新税制,个人年消费2万元封顶,最低税率上调。跨境电商优惠政策愈发收紧,以前“拆小包”漏税的“灰色”操作越来越难。不少小微零售进口企业高呼:冬天来了。

为期三日的第三届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广州展1日闭幕,南方日报记者采访广东跨境电商企业发现,参展粤企对新政普遍持欢迎态度,静候这一轮行业大洗牌

随着新税制的实施,跨境进口B2C贸易将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从事多年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的深圳海淘城市场总监张晓红告诉记者:“新税制表明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政策红利期已经结束。”更有市场人士预测,近两年火爆的跨境电商进口B2C平台将面临洗牌。

“新税制利好的是大型的电商企业,2016年是行业集中趋势的开头年。”高捷物流公司从事跨境电商直邮业务副总经理魏泳涛认为,政府依然鼓励跨境电商按“阳光化”方向发展。不可能长期存在明显税率差异的两套进口税制体系。这种不公平的体系将会导致市场各种“套利冲动”。此后,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税负水平会逐步趋于相同,以消除税负的不公平。新税制只是提高了一定的购物成本,但改变不了消费需求。跨境电商符合大多数海外品牌商低成本快速进入中国市场的“通点”,仍会高速发展。

“只要是正规做口碑的企业,都会认为税收规范是利好,行业洗牌是必然的过程。”前海新融顺供应链管理公司展位负责人郭川湘表示,国内消费者需要一个过渡期,企业要做的就是等待消费者接受新政的影响。

3月30日至4月1日,由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工商局指导,广东省网商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广州展在广州举办。该展参展商数量创下新高,超过30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600家电商平台、电商服务商和品牌卖家齐聚广州,其中不少新兴国家电商平台均为首次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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